生活類 | ● 粉狀產品 (包裝不完整,成分不明商品)。 ● 防曬產品 (乳液、噴劑)。 ● 未經加工鑽石。 ● 蠟燭、蠟塊、蠟筆、汽車蠟等。 ● 動物與植物:(活體動物、活體植物、種子、鮮花草、標本、瀕危物種等)。 ● 農作物肥料、泥土、盆栽土。 ● 食品類:非乾類,蔬果類、肉類、生鮮食品、肉製品、冷凍食品、即期品、 野味、蛋類。 ● 壓力噴霧罐、滅火器、氧氣瓶、慕斯、定型液等。 ● 指甲油、精油、油漆、樟腦油。 ● 易燃、易爆物品:火柴、打火機、雷管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、石棉、爆竹煙花等。 ● 電池類:蓄電池、鹼電池、鋰電池、鎳電池、行動電源等。※商品內附拆除式電池取出即可運,若無法取出的電池需評估 (除iPhone、iPad系列產品)。(詳情請洽客服) ● 華盛頓公約無法進出口商品。 |
醫療級管制用品 |
● 第一類、二類、三類藥品 及 含藥性產品、西藥、中藥。 ● 毒品及麻醉劑。 ● 醫療器材。 ● 任何侵入到體內的所有物品,如隱形眼鏡、衛生棉條、月亮杯、驗孕試紙 (棒)、針類、血糖測試紙等。 |
國際管制品 |
● 放射性物質。 ● 各國流通幣、或有價值的証券、銀行票券、支票、股票憑証等。 ● 具腐蝕性及有毒性物品:水銀、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、殺蟲劑等。 ● 軍火及彈藥、槍支、手槍形狀、管制刀具、危險武器、砒霜、安非他命、嗎啡、大麻及其製劑等。 ● 任何違反香港法令禁止進口的物品,如侵犯智慧財產權商品、妨礙風化商品等。 |